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 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 曰:“昔 周邑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之。十 年,初为鄜 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 者。十六 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 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 至岐,岐以东 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 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 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 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